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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林一女子勾引他人老公,挑衅原配发两人亲密照还……
2020-04-12 22:16   评论(0)

私房菜馆.jpg

女子小李(化名)和小华(化名)于2008年登记结婚,在婚礼上,邀请了好朋友小丘(化名),可一场悲剧却在悄然发生……

结婚后,小丘隔三岔五借故邀请小李的丈夫上门维修水电,久而久之,小丘和小李的丈夫发展到了经常夜不归宿……

被迫远离家乡

当小李发现了自己丈夫和小丘的暧昧关系后,小李的丈夫才被迫表示终止与小丘来往(不正当关系)。

婚后,小李和丈夫生育了2个小孩,小李不放心,为了使两人中断联系,小李带着丈夫外出到广东打工。

小李和丈夫外出务工后,第三者小丘又与他人结婚,并生育了小孩,天真的小李以为一切终于过去了……

发送亲密照刺激

然而,2012年,当小李和丈夫一家回到南宁工作生活时,小李却发现丈夫还和已经结了婚的小丘藕断丝连!

这一次更让人无法想象的是:第三者小丘通过网络,短信等方式, 不断的给小李发送一些小丘和其丈夫的各种亲密相片和来往的短信……

作为已婚的小丘,不仅对自己的第三者身份毫无羞愧。还发信息骚扰小李:“我要死在你家门口”“感谢你逼了我一把,让我能接受一个别人家的男人”

2019年, 不堪其扰的小李受够了,于是向小丘常住地法院——陆川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请求法院判令小丘停止对自己一般人格权的侵权行为,并赔偿自己精神损害抚慰金。

法院判决,小三拒不履行

陆川法院认为,小丘和小李丈夫的不正当关系存续多年,清楚知道小李丈夫与小李存在配偶关系,其屡次发与小李丈夫的亲密行为及亲密程度信息刺激小李,对小李的生活造成的困扰,精神造成较大的伤害,也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,其行为构成侵权,应负法律责任。小李虽未能举证证明其精神受损程度,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,陆川法院依法判决第三者立即停止对李某一般人格权的侵害行为,赔偿李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。

判决生效后,第三者小丘还拒不履行判决义务,在法院的再三催促下,小丘才向法院执行账户汇入执行款1000元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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